投稿专家: 时间: 2026-05-15
洗钱国际评估迎评准备工作… …………………………………………1 二、反洗钱制度建设和协调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1 三、反洗钱监管不断深化… ………………………………………………………………………2 四、反洗钱监测分析取得新成效… ………………………………………………………………4 五、反洗钱调查协查工作稳步推进… ……………………………………………………………5 六、反洗钱部际联席会议工作… …………………………………………………………………6 七、反洗钱国际合作取得积极成果… ………………………………………………………… 12 八、积极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 ……………………………………………………………… 131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一、全面启动第五轮反洗钱国际评估迎评准备工作 制定并印发迎评分工方案与工作计划,正式启动我国第五轮反洗钱国际评估迎评准 备工作。全面对照国际标准,组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 员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分行和重点金融机构开展对照自查集中工作,梳理当前工作 中的薄弱环节和整改任务。多次召开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通报迎评工 作进展。翻译出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标准、评估方法和评估程序,开展对照 自查专题培训、迎评工作专题研讨,为迎评重点任务提供技术支持。 二、反洗钱制度建设和协调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通过 2024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由第十四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反洗钱 法》共7章65条,包括总则、反洗钱监督管理、反洗钱义务、反洗钱调查、反洗钱国际合 作、法律责任等。 (二)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持续推进 根据新修订的《反洗钱法》和反洗钱工作实践,梳理并修改现行反洗钱相关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包括《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 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关于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 知》等。2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三)《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顺利发布 2024年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受益所有人信息管 理办法》,并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正式建立, 对市场透明度的提升具有里程碑意义。 (四)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制度建设取得进展 会同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 (五)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 12月26日,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反洗钱工作部际联 席会议制度》修订完成,并于12月30日印发各成员单位。与各成员单位就国家洗钱风险 评估、反洗钱制度修订等重点工作加强日常沟通协调,做好《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简报》采编工作,全年共编发《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简报》24期。 三、反洗钱监管不断深化 (一)“基于风险”的监管框架基本确立 全面推广监管评估,进一步完善细分行业固有洗钱风险评估指标,对16类5 000余 家金融机构开展监管评估,召开总行直管机构监管评估通报会。《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 指引(试行)》正式实施,明确对不同机构应采取与风险相匹配的持续监管措施。启动 法人金融机构洗钱风险概览文件编制工作,为持续监测金融机构反洗钱履职状况奠定 基础。3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二)规划落实新一轮反洗钱监管周期 制定首份《金融业反洗钱监管策略(2024)》,全面总结当前各类金融机构反洗钱 履职状况,明确下一步反洗钱监管重点。按照五年监管周期的总体规划制定并实施2024 年反洗钱监管项目,重点提升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检查覆盖率。2024年,全系统开展反 洗钱执法检查812次,监管走访2 306次,向金融机构下发监管提示函620份,约见谈话 438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27份。 (三)强化以有效性为导向的现场监管方法 全面贯彻“基于风险”原则,逐步健全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履职有效性的评价标准, 探索利用外部风险事件检验金融机构反洗钱预防措施有效性,强调风险导向和源头整 改,揭示金融机构内控机制问题,加强金融机构对深层次风险的认知。 (四)持续推进行业性监管走访 逐步深化对非银行机构的监管,总结前期证券行业和寿险行业监管走访成果,向 相关机构通报洗钱风险总体形势和反洗钱履职情况。抽调分支机构监管力量,对非银支 付、信托、理财、网络小贷等14类67家机构开展行业性监管走访,进一步摸清上述行业 的洗钱风险和履职现状。 (五)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平稳落地 《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顺利发布后,协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发受益所 有人信息备案系统,联合发布《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指南(第一版)》,指导经营主体 落实操作细则。组织制作宣传折页及其他多样化政策解读材料,在全国范围部署运行34 条受益所有人咨询服务热线,为经营主体提供精准化填报指导,保障受益所有人信息备 案制度平稳落地。4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六)持续推进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监管工作 更新完成贵金属和宝石行业洗钱风险评估报告,完成《贵金属和宝石行业从业机构 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与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特定非金融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对接和沟通,积极推动其他 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制度建设。 四、反洗钱监测分析取得新成效 2024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协同推进监测分析体系建设,在强化监测分析 有效性、提升数据收集和治理能力以及加强科技赋能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有效支持 打击洗钱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助力防控金融风险、完善国家治理体系。 (一)增强反洗钱监测分析有效性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关键时期、重点领域的监测分析力度。在 反腐败斗争、常态化扫黑除恶、维护国家安全、反赌禁毒、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中央专 项机制和专项行动中与相关部门协同发力,落实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工作任 务,在线索评审机制建设、优化协作机制、联合研判分析、数据融合运用等工作中取得 积极进展,为案件侦办、风险研判提供金融情报支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人民 银行分支机构共同完成涉税案源、医疗领域商业贿赂、地下钱庄、金融风险、虚拟货币 等领域专项工作,属地监测分析能力持续提升。及时总结各类型洗钱犯罪手法,深入研 究苗头性、趋势性风险,并将研究成果用于创新监测分析方法、工具和模型。 (二)提升反洗钱数据收集和治理能力 一是提高反洗钱数据准确性和规范性。聚焦新形势下的洗钱风险,进一步规范数字5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人民币等业务的填报要求。推进反洗钱数据标准化工作,向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申请完成《反洗钱数据采集及监测 术语》立项,将反洗钱数据报送要求提升为金融行业 标准。 二是优化可疑交易报告使用情况反馈。推进可疑交易报告回溯和评析工作,继续开 展报告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优秀工作实践分享总结,形成定期反馈的多元立体反馈 体系。进一步扩大优秀案例征集范围和优化形式内容,形成《洗钱风险动态分析和案例 选编》,为报告机构提高可疑交易报告情报价值提供参考。 三是推动建立业务类型细分、总分行同向发力的网格化报告机构指导机制。充分利 用年度通报、月度通报、年度可疑交易报告范例汇编、座谈等多种渠道,向人民银行分 支机构和全国性法人金融机构通报数据报送情况,传达工作要求和监测分析重点。总结 前期试点成效与经验,推进中小银行可疑交易监测模型优化试点有序扩围。 (三)推进反洗钱监测分析数智化转型 优化系统和分析工具,完成资金链追踪、全维度关联分析、商业数据查询展示等多 项功能升级,为跨机构、跨行业、跨领域的海量数据价值挖掘和决策支持提供可视化智能 分析平台,加大人工智能在可疑交易预警分析、报告生成、虚拟资产监测等场景的应用研 究。受益所有人相关系统如期投产运行。着力构建并完善中心模型体系,加快推动模型部 署上线工作。国家反洗钱数据库科技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运行管理更加规范高效。 五、反洗钱调查协查工作稳步推进 (一)可疑交易报告和金融情报 2024年,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接收可疑交易报告374.3万份,排查、处 理353.4万份,报告处理率不断提升,向执纪执法部门提供金融情报32 503批次。6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二)反洗钱调查与线索移送 正式上线运行反洗钱调查电子化平台,提升反洗钱调查工作效率。2024年,人民银 行各分支机构共处理重点可疑交易报告11 669份,经分析研判后,进一步对需要查深查 透的347份线索开展2 983次反洗钱调查,向侦查、监察等有权机关移送涉地下钱庄、非 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毒品、贪污贿赂、走私及相关洗钱等各类可疑交易线索 6 327起,协助侦查、监察等有权机关对1 739起案件开展反洗钱调查17 876次,协助破获 涉洗钱及相关犯罪案件1 308起,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金融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批捕与起诉 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洗钱犯罪案件39 399起57 030人;提起公诉 91 054件135 765人。其中,以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 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批准逮捕413起585人,提起公诉2 488起3 032人;以涉嫌《刑 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批准逮捕38 970起56 419 人,提起公诉88 521起132 675人;以涉嫌《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窝藏、转移、隐瞒 毒品、毒赃罪”批准逮捕16起26人,提起公诉45起58人。 (四)洗钱犯罪宣判 2024年,全国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洗钱案件84 213起、生效判决136 284人。其中,以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为主罪审结案件811起、生效判决1 074人;以《刑 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审结案件83 387起、生 效判决135 172人;以《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审结 案件15起,生效判决38人。 六、反洗钱部际联席会议工作 2024年,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密切合7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作、强化协同,共同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体系及反洗钱工 作机制、反洗钱监管工作转型、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监管、第五轮反洗钱国际评估准 备等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员单位持续攻坚,严格落实上 游犯罪和洗钱犯罪“一案双查”,对洗钱案件保持高压态势;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人民检察院修订出台《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推动中央政 法委将打击洗钱违法犯罪指标首次纳入平安中国建设考核体系。会同有关成员单位研究 撰写《中国洗钱类型分析报告(2024)》和《地下钱庄洗钱专题分析报告》,归纳各种 类型洗钱活动的规律、最新特征。全年共编发《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专刊》 11期,及时通报国际反洗钱最新研究成果以及国内工作进展,加强成员单位经验交流, 推动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根据新发现的洗钱风险,印发4期洗 钱风险提示,要求义务机构加强对自动取款机(ATM)扫码存取款、虚拟货币等的风险 防范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打击涉腐洗钱纳入年度工作和专项行动统筹部署,召开中央 追逃和跨境办2024年度工作会议。推动完善打击涉腐洗钱制度规范,配合做好《中 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反洗钱法》《关于处理涉外案事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和 修订工作,推动出台《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若干问题的 规定(试行)》。落实《关于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的意 见》,推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程序衔接机制,加大洗钱犯罪打击力度。持续 开展“天网行动”,2024年共追回外逃人员1 597人,其中“红通人员”52人,追回赃 款182.81亿元。 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参与推动《反洗钱法》修订工作,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 定并发布施行《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保《刑法修正案 (十一)》有关规定全面、有效落实,充分彰显中国司法机关从严惩处洗钱犯罪的决心 和力度。加强对已判决相关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的分析研判,完善洗钱案件统计口径和 标准体系,改进对恐怖融资案件的数据统计。 最高人民检察院持续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督导各地检察机 关加大办案力度,不断提升“一案双查”实效。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办理洗钱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配合中国人民银行修订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8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制度,积极参与《反洗钱法》修订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修订后的 《反洗钱法》,抓好贯彻执行。研究建立办理包括洗钱、非法买卖外汇在内的金融犯罪 案件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完善洗钱犯罪案件统计标准,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境外追 逃追赃。 外交部持续做好联合国安理会制裁决议执行通知工作。积极参与联合国安理会 第1540号决议全面审议进程和1540委员会工作,支持在国家、地区和国际层面推动 决议执行的努力。2024年6月与联合国安理会防扩散委员会、联合国裁军事务办公 室联合举办“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540号决议亚太地区国家联络点培训班”,帮助 亚太地区国家加强防扩散能力建设。配合主管部门持续推进防扩散出口管制法制进 程,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完善引渡、刑事司法协助等 对外司法合作条约网络。2024年全年完成7项条约谈判,办理19项条约批准及生效 工作,进一步夯实同有关国家就打击洗钱犯罪开展引渡、刑事司法协助合作的法律 基础。 公安部在“天网行动”统筹下,组织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 转移赃款专项行动(代号“歼击2 4”),聚焦“夏季行动”“冬季行动”打击重 点,紧密结合洗钱违法犯罪突出形势,连续第三年开展打击地下钱庄犯罪“十大战 役”。2024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地下钱庄和洗钱案件近2 000起,先后破获 北京、上海、江苏、福建、广东等地一批重大案件,斩断一批涉赌、涉毒等非法资金 通道。 民政部不断加强法制建设,2024年9月5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 式施行,《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组 织认定办法》等配套制度同步施行。12月18日,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 于慈善信托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完善社会组织领域制度建设,出台《社会组 织名称管理办法》,牵头出台五部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 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出台社会服务机构自身建设指南等4项行业标准。加大对社 会组织的日常监管力度,对部本级登记的社会组织开展年检年报和专项审计,开展慈善 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加强慈善组织执法专项工作。持 续推动部门间工作协调,联合统战、公安等部门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司法部积极推进公证行业反洗钱工作。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制定《公证行业反9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推动建立符合我国公证行业特点的反洗钱监管制度。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向公证机构宣传《反洗钱法》及公证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对公证机 构开展反洗钱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律师行业反洗钱工作。根据《反洗钱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律师行业实际,会同中国人民银 行研究制定《律师行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认真履行律师行业反洗钱监督管理职 责,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开展监督管理。同时, 指导全国律协组织开展律师行业洗钱风险评估、研究制定律师行业反洗钱业务指引等 工作。 财政部依据《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起草《会计师事务 所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印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 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情况进行 报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断完善房地产行业反洗钱制度建设,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起 草《房地产行业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召开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商品房销售、网签备案业务培训,解读《反洗钱法》有关规定,指导地方住房城乡建设 部门配合人民银行做好房地产行业反洗钱相关工作。加强房屋交易合同管理,指导各地 落实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共享房屋交易合同网签信息,支持相关 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 商务部强化防扩散出口管制相关工作,落实联合国安理会第1540号决议,加强对大 规模杀伤性武器及相关材料和技术的国内管理与出口管制。2024年9月30日,发布《中华 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自12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规定金融服务经营者发 现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违法行为,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强化对扩散融资活动 的管控。 全国海关缉私部门深入开展“国门利剑2024”等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反走私综合治 理,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不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有效遏制 走私犯罪多发势头。2024年,全国海关缉私部门共立案侦办走私等违法犯罪案件5 719 起,其中涉税走私犯罪案件3 687起,立案侦办“套代购”走私犯罪案件495起,涉案金 额13.5亿元;立案侦办走私毒品犯罪案件772起,缴获冰毒、可卡因等各类毒品2.09吨, 有力维护了国家经济安全和税收秩序。10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国家税务总局将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作为打击洗钱上游犯罪的重要环节,牵头建立健 全全国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会同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聚焦虚 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骗取留抵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对跨区域团伙式案件以及 涉税洗钱相交织案件开展联合打击。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反洗钱工作方案》和《国家税 务总局稽查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反洗钱相关工作的通知》,推动涉税犯罪与洗钱、走私等 违法犯罪的联动查处。与17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专项情报交换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情 报交换工作,进一步形成工作联动、风险联防、问题联治的工作格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建设,与中国人民银行 联合出台《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通过《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指南(第一版)》 等落实政策要求,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推动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平稳落地,并将受 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数据常态化推送至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 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登记注册环 节严格开展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股东、受益所有人实名登记管理,对可能存在虚假登 记、涉诈的企业,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加强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管理,研究建立企业登记 代理机构和人员的从业信息报告制度,推动完善对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等违规企业登 记代理机构和人员的禁业管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开展各项反洗钱工作,不断提升行业反洗钱合规水平。 一是在市场准入工作中扎实履行反洗钱审查职责。严格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 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保险业反洗钱和反 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相关机构设立、人员及业务许可事项申请材料中 纳入反洗钱审查材料,利用信息科技手段加强对股东股权的穿透审查,严防非自有资金 入股。二是在日常监管中督促监管对象落实反洗钱义务。通过监管通报、监管会谈等方 式,持续督促金融机构不断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管理架构与风险评估机制,并将反 洗钱合规情况纳入内部监管评级等各项监管要求,促进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提升合规 经营能力和洗钱风险防控能力。三是督导大型银行境外机构强化反洗钱合规管理建设。 加强与境外监管当局的沟通与合作,督促大型银行总行加强对境外机构的指导,对于境 外监管当局指出的问题严格整改,从严落实反洗钱合规管理相关要求。四是全力推进非 法金融活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际联席会议,积极推11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动地方建立健全防非打非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 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要求。研究建立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体系,推动金融机构 积极发挥“前哨”作用。督导协调重大案件办理,有效惩治洗钱上游犯罪。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扎实推进行业反洗钱工作,形成系统内单位各司其职、注 重监管协同的良好局面。一是完善规则体系,强化反洗钱制度保障。指导中国证券业协 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管理职能,制定符合行业 特点的反洗钱工作指引,为行业机构开展洗钱风险自评估、完善可疑交易监测模型等提 供专业指导。二是加强准入监管,提高行业宏观洗钱风险认识。在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中 落实反洗钱审查要求,依法履行行业经营机构行政许可、备案管理职责。完成证券期货 基金业洗钱风险评估,成立行业洗钱风险评估专项工作组,组织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 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通过调研、案例研究等方式对证券、期货、公募 基金、私募基金行业面临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进行评估,形成各行业风险评估报告。 三是落实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 查办证券期货违法案件739起,作出处罚决定592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证券期货违法 犯罪案件和线索共178起。协同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开展线索核查和案件侦办工作, 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国家金融安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高度重视反洗钱宣传报道,积极履行本单位工作职责,完善行业 监督制度,修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制作机构将反洗钱内容 纳入剧本审查和成片审核环节,防范通过影视作品传播洗钱手法,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 出台《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标准(2024年修订版)》,新增对涉及非法资金流动、虚 拟货币交易等情节的专项审核要求。组织指导全国各级广播电视及所属新媒体加强相关 宣传报道,及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宣传口径,积极宣传国家反洗钱相关政 策要求及工作成效,向海内外受众展示我国打击犯罪、维护金融秩序的决心与成效;强 化内容监管与舆论引导,综合运用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形式,做好反洗钱 知识宣传普及和警示教育工作,提升社会公众的反洗钱意识。 国家外汇管理局立足外汇管理职责,始终保持对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的高压打击态 势,优化跨部门合作机制,汇聚多部门数据资源,提升跨部门数据共享效率与反洗钱效 能,共协助其他部门查询400余批跨境资金数据,涉及5 000万笔交易。重点聚焦地下钱 庄、出口骗税、虚假外商投资等领域,与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海关等部门开展线索联12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合研判,推进行刑双向衔接,联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配合公安部门破获地下钱庄、出 口骗税等违法犯罪案件约150起,查处地下钱庄交易对手案件370余起。压实机构尽职展 业责任,防范跨境洗钱风险,2024年完成4家系统重要性银行总行外汇业务专项检查和3 家非银行机构专项检查,“以案倒查”地下钱庄、出口退税和跨境赌博等案件中所涉及 的银行,查实65家银行分支机构的未尽职审核行为,已处罚没款约4 600万元。 七、反洗钱国际合作取得积极成果 (一)继续推进反洗钱多边合作 参与FATF、欧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组织(EAG)、亚太反洗钱组织(APG)等 国际组织工作,深度参与国际组织对支付透明度、资产追缴等反洗钱国际标准的修订工 作,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内部治理,派员参加洗钱类型研究等重点项目,继续派遣业务骨 干参与国际组织对东帝汶、马尔代夫的国际评估工作和对缅甸、越南、老挝、菲律宾、 尼泊尔等国的国际合作审查。在国际平台分享中国反洗钱工作最佳实践,就虚拟资产、 打击空壳公司和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议题分享“中国经验”,播放中国反洗钱宣传片 等。积极支持金砖国家反洗钱合作,加强金砖国家反洗钱议题的沟通协调,派员参加金 砖国家反恐工作组会议并分享中国反恐怖融资工作进展。配合完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BEE)等国际评估。 (二)持续深化反洗钱双边合作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在两国建交75周年之际关于深化新时代全面战 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相关要求,继续稳妥开展中俄反洗钱双边合作交流。参与 中美金融工作组、中美禁毒合作工作组反洗钱议题讨论,稳步推进中美两国反洗钱部门 交流合作。配合做好俄罗斯总统访华、美国财政部长访华、阿根廷外长和央行行长访华 等高层活动反洗钱议题的准备与磋商工作。积极参加中欧金融工作组对话、中英经济财 金对话,以及中巴(西)金融战略合作工作组,中德、中俄执法交流合作等工作。与澳13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大利亚、阿联酋、科威特、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国反洗钱主管部门开展交流。继续 推动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反洗钱部门加强合作,重启并成功举 办第五次内地与港澳特区反洗钱业务交流活动。 加强反洗钱国际金融情报合作交流。截至2024年底,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已与 63家境外金融情报机构正式确立反洗钱金融情报交流合作关系。2024年,共接收29个国 家和地区的金融情报395份;向境外金融情报机构发出国际协查177份,同比增长27%, 同期收到境外反馈149份,为中央追逃追赃等专项工作提供金融情报支持。 八、积极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 组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等反洗 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中国反洗钱报告(2023)》中文版编写和《中国反 洗钱报告(2022)》英文翻译工作。参与撰写《中国人民银行年报》《中国金融年鉴》 等重要出版物。提升《中国反洗钱实务》办刊质量,扩大反洗钱影响,全年共编发《反 洗钱实务》10期,包含文章100余篇。 及时在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反洗钱专栏发布国际合作与交流、风险提示与金融制 裁等信息内容,有效提升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反洗钱工作的理解和认识。人民 银行各分支机构针对重点人群,选择重要时点,通过线上与线下等多种渠道,全年共开 展反洗钱宣传2 105次,发放宣传资料近1 300万份,筑牢反洗钱工作群众基础,营造良好 社会氛围。 组织开展2024年反洗钱形势与任务培训班,会同中国金融培训中心完成8门《反洗钱 政策解读和操作实务网络培训》课程共计22学时,面向金融机构开展线上答疑活动8次。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全年共开展培训889次,参训人数超过24万人次。
投稿专家: 时间: 2026-05-15
洗钱国际评估迎评准备工作… …………………………………………1 二、反洗钱制度建设和协调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1 三、反洗钱监管不断深化… ………………………………………………………………………2 四、反洗钱监测分析取得新成效… ………………………………………………………………4 五、反洗钱调查协查工作稳步推进… ……………………………………………………………5 六、反洗钱部际联席会议工作… …………………………………………………………………6 七、反洗钱国际合作取得积极成果… ………………………………………………………… 12 八、积极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 ……………………………………………………………… 131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一、全面启动第五轮反洗钱国际评估迎评准备工作 制定并印发迎评分工方案与工作计划,正式启动我国第五轮反洗钱国际评估迎评准 备工作。全面对照国际标准,组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 员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分行和重点金融机构开展对照自查集中工作,梳理当前工作 中的薄弱环节和整改任务。多次召开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通报迎评工 作进展。翻译出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标准、评估方法和评估程序,开展对照 自查专题培训、迎评工作专题研讨,为迎评重点任务提供技术支持。 二、反洗钱制度建设和协调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通过 2024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由第十四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反洗钱 法》共7章65条,包括总则、反洗钱监督管理、反洗钱义务、反洗钱调查、反洗钱国际合 作、法律责任等。 (二)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持续推进 根据新修订的《反洗钱法》和反洗钱工作实践,梳理并修改现行反洗钱相关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包括《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 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关于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 知》等。2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三)《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顺利发布 2024年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受益所有人信息管 理办法》,并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正式建立, 对市场透明度的提升具有里程碑意义。 (四)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制度建设取得进展 会同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 (五)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 12月26日,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反洗钱工作部际联 席会议制度》修订完成,并于12月30日印发各成员单位。与各成员单位就国家洗钱风险 评估、反洗钱制度修订等重点工作加强日常沟通协调,做好《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简报》采编工作,全年共编发《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简报》24期。 三、反洗钱监管不断深化 (一)“基于风险”的监管框架基本确立 全面推广监管评估,进一步完善细分行业固有洗钱风险评估指标,对16类5 000余 家金融机构开展监管评估,召开总行直管机构监管评估通报会。《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 指引(试行)》正式实施,明确对不同机构应采取与风险相匹配的持续监管措施。启动 法人金融机构洗钱风险概览文件编制工作,为持续监测金融机构反洗钱履职状况奠定 基础。3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二)规划落实新一轮反洗钱监管周期 制定首份《金融业反洗钱监管策略(2024)》,全面总结当前各类金融机构反洗钱 履职状况,明确下一步反洗钱监管重点。按照五年监管周期的总体规划制定并实施2024 年反洗钱监管项目,重点提升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检查覆盖率。2024年,全系统开展反 洗钱执法检查812次,监管走访2 306次,向金融机构下发监管提示函620份,约见谈话 438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27份。 (三)强化以有效性为导向的现场监管方法 全面贯彻“基于风险”原则,逐步健全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履职有效性的评价标准, 探索利用外部风险事件检验金融机构反洗钱预防措施有效性,强调风险导向和源头整 改,揭示金融机构内控机制问题,加强金融机构对深层次风险的认知。 (四)持续推进行业性监管走访 逐步深化对非银行机构的监管,总结前期证券行业和寿险行业监管走访成果,向 相关机构通报洗钱风险总体形势和反洗钱履职情况。抽调分支机构监管力量,对非银支 付、信托、理财、网络小贷等14类67家机构开展行业性监管走访,进一步摸清上述行业 的洗钱风险和履职现状。 (五)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平稳落地 《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顺利发布后,协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发受益所 有人信息备案系统,联合发布《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指南(第一版)》,指导经营主体 落实操作细则。组织制作宣传折页及其他多样化政策解读材料,在全国范围部署运行34 条受益所有人咨询服务热线,为经营主体提供精准化填报指导,保障受益所有人信息备 案制度平稳落地。4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六)持续推进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监管工作 更新完成贵金属和宝石行业洗钱风险评估报告,完成《贵金属和宝石行业从业机构 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与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特定非金融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对接和沟通,积极推动其他 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制度建设。 四、反洗钱监测分析取得新成效 2024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协同推进监测分析体系建设,在强化监测分析 有效性、提升数据收集和治理能力以及加强科技赋能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有效支持 打击洗钱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助力防控金融风险、完善国家治理体系。 (一)增强反洗钱监测分析有效性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关键时期、重点领域的监测分析力度。在 反腐败斗争、常态化扫黑除恶、维护国家安全、反赌禁毒、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中央专 项机制和专项行动中与相关部门协同发力,落实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工作任 务,在线索评审机制建设、优化协作机制、联合研判分析、数据融合运用等工作中取得 积极进展,为案件侦办、风险研判提供金融情报支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人民 银行分支机构共同完成涉税案源、医疗领域商业贿赂、地下钱庄、金融风险、虚拟货币 等领域专项工作,属地监测分析能力持续提升。及时总结各类型洗钱犯罪手法,深入研 究苗头性、趋势性风险,并将研究成果用于创新监测分析方法、工具和模型。 (二)提升反洗钱数据收集和治理能力 一是提高反洗钱数据准确性和规范性。聚焦新形势下的洗钱风险,进一步规范数字5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人民币等业务的填报要求。推进反洗钱数据标准化工作,向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申请完成《反洗钱数据采集及监测 术语》立项,将反洗钱数据报送要求提升为金融行业 标准。 二是优化可疑交易报告使用情况反馈。推进可疑交易报告回溯和评析工作,继续开 展报告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优秀工作实践分享总结,形成定期反馈的多元立体反馈 体系。进一步扩大优秀案例征集范围和优化形式内容,形成《洗钱风险动态分析和案例 选编》,为报告机构提高可疑交易报告情报价值提供参考。 三是推动建立业务类型细分、总分行同向发力的网格化报告机构指导机制。充分利 用年度通报、月度通报、年度可疑交易报告范例汇编、座谈等多种渠道,向人民银行分 支机构和全国性法人金融机构通报数据报送情况,传达工作要求和监测分析重点。总结 前期试点成效与经验,推进中小银行可疑交易监测模型优化试点有序扩围。 (三)推进反洗钱监测分析数智化转型 优化系统和分析工具,完成资金链追踪、全维度关联分析、商业数据查询展示等多 项功能升级,为跨机构、跨行业、跨领域的海量数据价值挖掘和决策支持提供可视化智能 分析平台,加大人工智能在可疑交易预警分析、报告生成、虚拟资产监测等场景的应用研 究。受益所有人相关系统如期投产运行。着力构建并完善中心模型体系,加快推动模型部 署上线工作。国家反洗钱数据库科技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运行管理更加规范高效。 五、反洗钱调查协查工作稳步推进 (一)可疑交易报告和金融情报 2024年,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接收可疑交易报告374.3万份,排查、处 理353.4万份,报告处理率不断提升,向执纪执法部门提供金融情报32 503批次。6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二)反洗钱调查与线索移送 正式上线运行反洗钱调查电子化平台,提升反洗钱调查工作效率。2024年,人民银 行各分支机构共处理重点可疑交易报告11 669份,经分析研判后,进一步对需要查深查 透的347份线索开展2 983次反洗钱调查,向侦查、监察等有权机关移送涉地下钱庄、非 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毒品、贪污贿赂、走私及相关洗钱等各类可疑交易线索 6 327起,协助侦查、监察等有权机关对1 739起案件开展反洗钱调查17 876次,协助破获 涉洗钱及相关犯罪案件1 308起,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金融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批捕与起诉 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洗钱犯罪案件39 399起57 030人;提起公诉 91 054件135 765人。其中,以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 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批准逮捕413起585人,提起公诉2 488起3 032人;以涉嫌《刑 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批准逮捕38 970起56 419 人,提起公诉88 521起132 675人;以涉嫌《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窝藏、转移、隐瞒 毒品、毒赃罪”批准逮捕16起26人,提起公诉45起58人。 (四)洗钱犯罪宣判 2024年,全国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洗钱案件84 213起、生效判决136 284人。其中,以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为主罪审结案件811起、生效判决1 074人;以《刑 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审结案件83 387起、生 效判决135 172人;以《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审结 案件15起,生效判决38人。 六、反洗钱部际联席会议工作 2024年,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密切合7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作、强化协同,共同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体系及反洗钱工 作机制、反洗钱监管工作转型、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监管、第五轮反洗钱国际评估准 备等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员单位持续攻坚,严格落实上 游犯罪和洗钱犯罪“一案双查”,对洗钱案件保持高压态势;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人民检察院修订出台《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推动中央政 法委将打击洗钱违法犯罪指标首次纳入平安中国建设考核体系。会同有关成员单位研究 撰写《中国洗钱类型分析报告(2024)》和《地下钱庄洗钱专题分析报告》,归纳各种 类型洗钱活动的规律、最新特征。全年共编发《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专刊》 11期,及时通报国际反洗钱最新研究成果以及国内工作进展,加强成员单位经验交流, 推动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根据新发现的洗钱风险,印发4期洗 钱风险提示,要求义务机构加强对自动取款机(ATM)扫码存取款、虚拟货币等的风险 防范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打击涉腐洗钱纳入年度工作和专项行动统筹部署,召开中央 追逃和跨境办2024年度工作会议。推动完善打击涉腐洗钱制度规范,配合做好《中 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反洗钱法》《关于处理涉外案事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和 修订工作,推动出台《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若干问题的 规定(试行)》。落实《关于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的意 见》,推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程序衔接机制,加大洗钱犯罪打击力度。持续 开展“天网行动”,2024年共追回外逃人员1 597人,其中“红通人员”52人,追回赃 款182.81亿元。 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参与推动《反洗钱法》修订工作,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 定并发布施行《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保《刑法修正案 (十一)》有关规定全面、有效落实,充分彰显中国司法机关从严惩处洗钱犯罪的决心 和力度。加强对已判决相关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的分析研判,完善洗钱案件统计口径和 标准体系,改进对恐怖融资案件的数据统计。 最高人民检察院持续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督导各地检察机 关加大办案力度,不断提升“一案双查”实效。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办理洗钱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配合中国人民银行修订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8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制度,积极参与《反洗钱法》修订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修订后的 《反洗钱法》,抓好贯彻执行。研究建立办理包括洗钱、非法买卖外汇在内的金融犯罪 案件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完善洗钱犯罪案件统计标准,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境外追 逃追赃。 外交部持续做好联合国安理会制裁决议执行通知工作。积极参与联合国安理会 第1540号决议全面审议进程和1540委员会工作,支持在国家、地区和国际层面推动 决议执行的努力。2024年6月与联合国安理会防扩散委员会、联合国裁军事务办公 室联合举办“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540号决议亚太地区国家联络点培训班”,帮助 亚太地区国家加强防扩散能力建设。配合主管部门持续推进防扩散出口管制法制进 程,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完善引渡、刑事司法协助等 对外司法合作条约网络。2024年全年完成7项条约谈判,办理19项条约批准及生效 工作,进一步夯实同有关国家就打击洗钱犯罪开展引渡、刑事司法协助合作的法律 基础。 公安部在“天网行动”统筹下,组织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 转移赃款专项行动(代号“歼击2 4”),聚焦“夏季行动”“冬季行动”打击重 点,紧密结合洗钱违法犯罪突出形势,连续第三年开展打击地下钱庄犯罪“十大战 役”。2024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地下钱庄和洗钱案件近2 000起,先后破获 北京、上海、江苏、福建、广东等地一批重大案件,斩断一批涉赌、涉毒等非法资金 通道。 民政部不断加强法制建设,2024年9月5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 式施行,《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组 织认定办法》等配套制度同步施行。12月18日,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 于慈善信托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完善社会组织领域制度建设,出台《社会组 织名称管理办法》,牵头出台五部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 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出台社会服务机构自身建设指南等4项行业标准。加大对社 会组织的日常监管力度,对部本级登记的社会组织开展年检年报和专项审计,开展慈善 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加强慈善组织执法专项工作。持 续推动部门间工作协调,联合统战、公安等部门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司法部积极推进公证行业反洗钱工作。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制定《公证行业反9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推动建立符合我国公证行业特点的反洗钱监管制度。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向公证机构宣传《反洗钱法》及公证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对公证机 构开展反洗钱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律师行业反洗钱工作。根据《反洗钱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律师行业实际,会同中国人民银 行研究制定《律师行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认真履行律师行业反洗钱监督管理职 责,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开展监督管理。同时, 指导全国律协组织开展律师行业洗钱风险评估、研究制定律师行业反洗钱业务指引等 工作。 财政部依据《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起草《会计师事务 所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印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 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情况进行 报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断完善房地产行业反洗钱制度建设,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起 草《房地产行业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召开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商品房销售、网签备案业务培训,解读《反洗钱法》有关规定,指导地方住房城乡建设 部门配合人民银行做好房地产行业反洗钱相关工作。加强房屋交易合同管理,指导各地 落实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共享房屋交易合同网签信息,支持相关 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 商务部强化防扩散出口管制相关工作,落实联合国安理会第1540号决议,加强对大 规模杀伤性武器及相关材料和技术的国内管理与出口管制。2024年9月30日,发布《中华 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自12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规定金融服务经营者发 现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违法行为,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强化对扩散融资活动 的管控。 全国海关缉私部门深入开展“国门利剑2024”等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反走私综合治 理,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不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有效遏制 走私犯罪多发势头。2024年,全国海关缉私部门共立案侦办走私等违法犯罪案件5 719 起,其中涉税走私犯罪案件3 687起,立案侦办“套代购”走私犯罪案件495起,涉案金 额13.5亿元;立案侦办走私毒品犯罪案件772起,缴获冰毒、可卡因等各类毒品2.09吨, 有力维护了国家经济安全和税收秩序。10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国家税务总局将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作为打击洗钱上游犯罪的重要环节,牵头建立健 全全国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会同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聚焦虚 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骗取留抵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对跨区域团伙式案件以及 涉税洗钱相交织案件开展联合打击。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反洗钱工作方案》和《国家税 务总局稽查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反洗钱相关工作的通知》,推动涉税犯罪与洗钱、走私等 违法犯罪的联动查处。与17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专项情报交换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情 报交换工作,进一步形成工作联动、风险联防、问题联治的工作格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建设,与中国人民银行 联合出台《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通过《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指南(第一版)》 等落实政策要求,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推动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平稳落地,并将受 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数据常态化推送至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 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登记注册环 节严格开展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股东、受益所有人实名登记管理,对可能存在虚假登 记、涉诈的企业,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加强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管理,研究建立企业登记 代理机构和人员的从业信息报告制度,推动完善对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等违规企业登 记代理机构和人员的禁业管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开展各项反洗钱工作,不断提升行业反洗钱合规水平。 一是在市场准入工作中扎实履行反洗钱审查职责。严格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 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保险业反洗钱和反 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相关机构设立、人员及业务许可事项申请材料中 纳入反洗钱审查材料,利用信息科技手段加强对股东股权的穿透审查,严防非自有资金 入股。二是在日常监管中督促监管对象落实反洗钱义务。通过监管通报、监管会谈等方 式,持续督促金融机构不断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管理架构与风险评估机制,并将反 洗钱合规情况纳入内部监管评级等各项监管要求,促进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提升合规 经营能力和洗钱风险防控能力。三是督导大型银行境外机构强化反洗钱合规管理建设。 加强与境外监管当局的沟通与合作,督促大型银行总行加强对境外机构的指导,对于境 外监管当局指出的问题严格整改,从严落实反洗钱合规管理相关要求。四是全力推进非 法金融活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际联席会议,积极推11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动地方建立健全防非打非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 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要求。研究建立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体系,推动金融机构 积极发挥“前哨”作用。督导协调重大案件办理,有效惩治洗钱上游犯罪。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扎实推进行业反洗钱工作,形成系统内单位各司其职、注 重监管协同的良好局面。一是完善规则体系,强化反洗钱制度保障。指导中国证券业协 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管理职能,制定符合行业 特点的反洗钱工作指引,为行业机构开展洗钱风险自评估、完善可疑交易监测模型等提 供专业指导。二是加强准入监管,提高行业宏观洗钱风险认识。在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中 落实反洗钱审查要求,依法履行行业经营机构行政许可、备案管理职责。完成证券期货 基金业洗钱风险评估,成立行业洗钱风险评估专项工作组,组织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 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通过调研、案例研究等方式对证券、期货、公募 基金、私募基金行业面临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进行评估,形成各行业风险评估报告。 三是落实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 查办证券期货违法案件739起,作出处罚决定592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证券期货违法 犯罪案件和线索共178起。协同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开展线索核查和案件侦办工作, 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国家金融安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高度重视反洗钱宣传报道,积极履行本单位工作职责,完善行业 监督制度,修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制作机构将反洗钱内容 纳入剧本审查和成片审核环节,防范通过影视作品传播洗钱手法,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 出台《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标准(2024年修订版)》,新增对涉及非法资金流动、虚 拟货币交易等情节的专项审核要求。组织指导全国各级广播电视及所属新媒体加强相关 宣传报道,及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宣传口径,积极宣传国家反洗钱相关政 策要求及工作成效,向海内外受众展示我国打击犯罪、维护金融秩序的决心与成效;强 化内容监管与舆论引导,综合运用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形式,做好反洗钱 知识宣传普及和警示教育工作,提升社会公众的反洗钱意识。 国家外汇管理局立足外汇管理职责,始终保持对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的高压打击态 势,优化跨部门合作机制,汇聚多部门数据资源,提升跨部门数据共享效率与反洗钱效 能,共协助其他部门查询400余批跨境资金数据,涉及5 000万笔交易。重点聚焦地下钱 庄、出口骗税、虚假外商投资等领域,与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海关等部门开展线索联12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合研判,推进行刑双向衔接,联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配合公安部门破获地下钱庄、出 口骗税等违法犯罪案件约150起,查处地下钱庄交易对手案件370余起。压实机构尽职展 业责任,防范跨境洗钱风险,2024年完成4家系统重要性银行总行外汇业务专项检查和3 家非银行机构专项检查,“以案倒查”地下钱庄、出口退税和跨境赌博等案件中所涉及 的银行,查实65家银行分支机构的未尽职审核行为,已处罚没款约4 600万元。 七、反洗钱国际合作取得积极成果 (一)继续推进反洗钱多边合作 参与FATF、欧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组织(EAG)、亚太反洗钱组织(APG)等 国际组织工作,深度参与国际组织对支付透明度、资产追缴等反洗钱国际标准的修订工 作,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内部治理,派员参加洗钱类型研究等重点项目,继续派遣业务骨 干参与国际组织对东帝汶、马尔代夫的国际评估工作和对缅甸、越南、老挝、菲律宾、 尼泊尔等国的国际合作审查。在国际平台分享中国反洗钱工作最佳实践,就虚拟资产、 打击空壳公司和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议题分享“中国经验”,播放中国反洗钱宣传片 等。积极支持金砖国家反洗钱合作,加强金砖国家反洗钱议题的沟通协调,派员参加金 砖国家反恐工作组会议并分享中国反恐怖融资工作进展。配合完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BEE)等国际评估。 (二)持续深化反洗钱双边合作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在两国建交75周年之际关于深化新时代全面战 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相关要求,继续稳妥开展中俄反洗钱双边合作交流。参与 中美金融工作组、中美禁毒合作工作组反洗钱议题讨论,稳步推进中美两国反洗钱部门 交流合作。配合做好俄罗斯总统访华、美国财政部长访华、阿根廷外长和央行行长访华 等高层活动反洗钱议题的准备与磋商工作。积极参加中欧金融工作组对话、中英经济财 金对话,以及中巴(西)金融战略合作工作组,中德、中俄执法交流合作等工作。与澳13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4 大利亚、阿联酋、科威特、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国反洗钱主管部门开展交流。继续 推动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反洗钱部门加强合作,重启并成功举 办第五次内地与港澳特区反洗钱业务交流活动。 加强反洗钱国际金融情报合作交流。截至2024年底,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已与 63家境外金融情报机构正式确立反洗钱金融情报交流合作关系。2024年,共接收29个国 家和地区的金融情报395份;向境外金融情报机构发出国际协查177份,同比增长27%, 同期收到境外反馈149份,为中央追逃追赃等专项工作提供金融情报支持。 八、积极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 组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等反洗 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中国反洗钱报告(2023)》中文版编写和《中国反 洗钱报告(2022)》英文翻译工作。参与撰写《中国人民银行年报》《中国金融年鉴》 等重要出版物。提升《中国反洗钱实务》办刊质量,扩大反洗钱影响,全年共编发《反 洗钱实务》10期,包含文章100余篇。 及时在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反洗钱专栏发布国际合作与交流、风险提示与金融制 裁等信息内容,有效提升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反洗钱工作的理解和认识。人民 银行各分支机构针对重点人群,选择重要时点,通过线上与线下等多种渠道,全年共开 展反洗钱宣传2 105次,发放宣传资料近1 300万份,筑牢反洗钱工作群众基础,营造良好 社会氛围。 组织开展2024年反洗钱形势与任务培训班,会同中国金融培训中心完成8门《反洗钱 政策解读和操作实务网络培训》课程共计22学时,面向金融机构开展线上答疑活动8次。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全年共开展培训889次,参训人数超过24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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