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浏览器版本较低,推荐下载以下浏览器以正常使用本网站服务。

关闭窗口

关于汇添富添福睿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临时公告-关于我们-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首页>关于我们>信息披露>临时公告> 正文

关于汇添富添福睿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2-07-23 00:00:00   字号: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添福睿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汇添富添福睿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1409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5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汇添富添福睿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2年7月25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5月18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年7月25日

注: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至该日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一年后的年度对日(含当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日历年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或港股通暂停交易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线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对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化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为每笔500元。未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参照其他投资者适用的申购费率执行。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20%

100万元≤M500万元

0.80%

M≥500万元

每笔1000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办理申购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1年,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2、本业务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由于销售机构关于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的规定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4、投资者应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该金额应不低于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定投金额。

5、定投业务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将开展本基金的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定投申购费率为准。

6、定投的实际扣款日为定投的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3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4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不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线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业务。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简称

是否开通定投

定投起点(单位:元)

1

交通银行

100

2

中信银行

100

3

邮储银行

100

4

宁波银行

100

5

东莞农商行

100

6

天津银行

100

7

苏州银行

100

8

南洋商业银行

100

9

兰州银行

100

10

安信证券

100

11

财通证券

100

12

财信证券

-

13

德邦证券

300

14

第一创业证券

100

15

东北证券

100

16

东海证券

100

17

东吴证券

100

18

东兴证券

100

19

方正证券

10

20

广发证券

100

21

国都证券

100

22

国海证券

100

23

国金证券

100

24

国联证券

500

25

国融证券

100

26

国盛证券

100

27

国泰君安

100

28

国元证券

100

29

海通证券

100

30

恒泰证券

100

31

华安证券

100

32

华宝证券

100

33

华福证券

100

34

华金证券

10

35

华龙证券

10

36

华融证券

100

37

华泰证券

10

38

华西证券

100

39

华鑫证券

100

40

江海证券

100

41

开源证券

100

42

联储证券

100

43

民生证券

100

44

南京证券

100

45

平安证券

100

46

山西证券

100

47

上海证券

200

48

天风证券

100

49

万联证券

100

50

西部证券

100

51

湘财证券

100

52

信达证券

100

53

兴业证券

100

54

银河证券

100

55

英大证券

100

56

长城国瑞证券

100

57

长城证券

100

58

长江证券

100

59

招商证券

100

60

浙商证券

100

61

中航证券

100

62

中金财富

100

63

中金公司

1000

64

中泰证券

10

65

中信建投

10

66

中信证券

100

67

中信证券(华南)

100

68

中信证券(山东)

100

69

辉腾汇富

100

70

徽商期货

100

71

海银基金

100

72

浦领基金

100

73

泛华普益

100

74

展恒理财

100

75

宜信普泽

100

76

上海长量

10

77

鑫鼎盛

100

78

中信建投期货

100

79

钱景基金

100

80

东证期货

100

81

弘业期货

10

82

嘉实财富

100

83

阳光人寿

100

84

中信期货

100

85

佳泓基金

100

86

兴证期货

100

87

爱建基金

-

88

众惠基金

10

89

伯嘉基金

200

90

中民财富

100

91

诺亚正行

10

92

陆基金

10

93

蚂蚁基金

10

94

同花顺

100

95

苏宁基金

10

96

雪球基金

10

97

中证金牛

100

98

好买基金

10

99

利得基金

10

100

盈米基金

1

101

万得基金

100

102

众禄基金

10

103

奕丰金融

10

104

新浪基金

100

105

云湾基金

100

106

有鱼基金

100

107

中正达广

10

108

和耕传承

10

109

富济基金

100

110

挖财基金

100

111

途牛金服

10

112

汇付基金

10

113

度小满基金

10

114

前海财厚

100

115

东方财富证券

10

116

新兰德

100

117

联泰基金

10

118

乾道基金

100

119

凤凰金信

10

120

一路财富

100

121

国美基金

100

122

凯石财富

100

123

和讯科技

200

124

广源达信

100

125

洪泰财富

100

126

汇林保大

100

127

华瑞保险

-

128

民商基金

-

129

通华财富

10

130

攀赢基金

100

131

肯特瑞基金

10

132

天天基金

100

133

腾安基金

10

134

基煜基金

10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2年7月25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三个工作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三个工作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3日


打印

希望以下内容能够帮到您:

账户管理
开户登录手机邮箱
账户查询对账单
登录密码交易密码
基金客户信用卡客户
资管产品
支付方式
银行卡支付
现金宝支付
第三方支付
支付限额
支付费率
关联流程
网上交易
认购 /申购赎回
定投转换
分红撤单
交易申请查询
现金宝交易
基金产品/理财产品
货币基金理财产品
股票型混合型
指数型债券型
QDII基金LOF基金
ETF基金
客服中心
客服中心帮助中心
新手上路自助大厅
投资者教育
业务表格下载 
ETF补券查询 
汇添富公司
关于我们企业文化
竞争优势公司新闻
信息披露公司大事记
诚邀加盟社会责任
联系我们English版
手机版